ETF的实物申购与赎回只能以实物交付,只有在个别情况下(例如当部分成份股因停牌等原因无法从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可以有条件地允许部分成份股采用现金替代的方式。
举例而言,对于上证50指数ETF,“申购”是指用一篮子指数成份股股票换取一定数额的ETF基金份额。例如,投资者可使用187史N袊ā�36手浦发银行、12手白云机场等50只股票,换取100万份ETF基金份额(即1个“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者374史N袊ā�72手浦发银行、24手白云机场等50只股票,换取200万份ETF基金份额(即2个“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赎回”的过程则相反,是指用一定数额的ETF份额换取一篮子指数成份股股票,例如,100万份ETF基金份额(1个“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可以换取187史N袊ā�36手浦发银行、12手白云机场等50只股票。如果是200万份ETF基金份额(即2个“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则可以换取374史N袊ā�72手浦发银行、24手白云机场等50只股票。
可见“实物申购、赎回”的交易对手方是投资者和基金。示意图如下:
22、什么是“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ETF实物申购与赎回的基本单位,称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Creation Unit)或“实物申购基数”。每一只ETF“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可能不尽相同,以上证50指数为标的的首只ETF为例,其“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一百万份基金份额。由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金额较大,故一般情况下,只有证券自营商等机构投资者以及资产规模较大的个人投资者才能参与ETF的“实物申购与赎回”。
23、ETF的“实物申购、赎回”机制对ETF有何重要性?ETF的“实物申购、赎回”机制与套利行为有何关联?
ETF“实物申购与赎回”机制是这一产品结构的精髓,正是这一机制才迫使ETF价格与净值趋于一致,极大地减少了ETF折(溢)价幅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套利一定需要进行申购或赎回,现将ETF的套利行为简要说明如下:
首先,当ETF在交易所市场的报价低于其二级市场以低于资产净值的价格大量买进ETF,然后于一级市场赎回一篮子股票,再于二级市场中卖掉股票,赚取之间的差价。这一套利机制,将可促使ETF在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价格受到机构套利买盘进场而带动报价上扬,缩小其折价差距,产生让ETF的市场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趋于一致的效果。
其次,当ETF在交易所市场的报价高于其资产净值时,也就是發生溢价时,机构可以在二级市场买进一篮子股票,然后于一级市场申购ETF,再于二级市场中以高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价格将此申购得到的ETF卖出,赚取之间的差价。这一套利机制,将可促使ETF在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价格收到机构套利卖盘进场而带动报价下跌,缩小其溢价差距,同样产生让ETF的市场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趋于一致的效果。【macd.org.cn 收集整理】
也正是由于此一套利机制,让机构乐于积极地参与ETF交易,进而带动ETF市场的活跃。当套利活动在交易所ETF市场上比较活跃时,ETF的折、溢价空间将会逐渐缩小;当ETF在交易所市场的报价与资产净值趋于一致时,又会加强一般中小投资人投资ETF的意愿,进而促使整体ETF市场更加蓬勃发展,因此,此一套利机制是促使机构与中小投资人积极进场的非常关键因素,也是塑造一只成功ETF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